一、深入理解制造強國戰略
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制造業質量效益的提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推進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轉變”。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我國制造業經歷了數十年的高速發展期,建立了門類齊全的現代工業體系,躍升為世界第一制造大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工業實力顯著增強,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制造業總量連續多年穩居世界第一。其中,2017年工業企業資產總計達到112萬億元,較1978年增長247倍;實現利潤總額為7.5萬億元,較1978年增長125倍。2017年我國出口額達2.3萬億美元,占全球份額為12.8%,出口產品結構不斷優化。1980年我國工業制成品出口占出口總值不足一半,2000年以后上升到90%以上。但勞動生產率、資源利用率、企業利潤率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15年我國勞動生產率水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相當于美國勞動生產率的7.4%;2017年入圍世界500強的企業中,中國企業平均利潤率比美國企業低30%。同時,低端過剩、高端不足的供給側現狀也無法滿足現代經濟體系建設的要求,實施制造強國戰略已成為我國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路徑。智能制造將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充沛活力輸入傳統制造業,推動制造業加速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方向演變,促進全要素生產效率提升,帶動制造業本質變革。智能制造是多種要素構建的系統工程,打通了產業鏈條和創新鏈條,有效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協同創新生態形成,是實現制造業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途徑。
二、準確把握智能制造發展新形勢
我國制造強國戰略發布以來,得到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關注,同時發達國家“再工業化”進程仍在加速。這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挑戰,更要求我們加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堅定不移的以智能制造推動中國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形成新動能。
智能制造工程實施三年以來,頂層規劃、試點示范、標準體系建設、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培育穩步推進,全社會發展智能制造的氛圍逐漸形成。在試點示范方面:從2015年至2018年,在國家層面遴選確定了305個試點示范項目,覆蓋92個重點行業,實現了境內所有省份全覆蓋,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起到了突出的引領示范作用;突破4700余臺套關鍵技術裝備,開發了1700多套工業軟件,申請專利1300余項,其中長春光機所研發突破了高集成化單碼道絕對式光柵尺,埃夫特、奇瑞汽車聯合研制了工業機器人焊接自動化生產線等一批關鍵短板裝備;華曙高科開發了全球首款增材制造開放式一體化控制軟件,推動國內激光燒結設備自動控制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鉑力特成功研制了高性能發動機葉片專用增材制造裝備S500,突破解決了制約航空航天產業發展的復雜部件制造難題;中天科技研制開發了大尺寸芯棒自動高速沉積設備、自動芯棒精密延伸拋光設備等8種智能制造成套裝備,解決了長期以來困擾我國光纖產業的預制棒自主規模化生產問題;富創精密研發突破了藍光光學三維測量儀,實現集成電路裝備零部件上三萬多小孔的一次性微米級超高精度檢測,成功彌補國內空白。在全國范圍內建成了208個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打造了一批公共服務和資源共享平臺。在標準化建設方面:初步建立了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目前已有7項國際標準、215項國家標準正式發布,111項標準草案獲得國家標準立項,有效提升了產業支撐能力。在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培育方面:一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指導下成立了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聯盟,聚集了國內智能制造領域從事生產裝備制造、工業軟件研發、系統解決方案集成、咨詢規劃服務等在內的企事業單位,目前會員已達到333家會員單位;二是建立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推薦機制,2017年遴選確定了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推薦目錄,今年,參照《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規范條件》對82家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予以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到期截止后將于年底公布名單;三是在汽車、石化、機械、電子信息等細分領域培育了500多家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促進了產業智能轉型升級。
當前,我國智能制造發展仍然存在著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一是高質量供給能力不足。以高端裝備、高精高效專用裝備和工業軟件為代表的核心環節自主可控仍然是制約智能制造發展的突出問題。二是創新成果用不上,推不開。企業對使用國產裝備的信心不足,在技術層面得以創新突破的零部件、生產裝備的產業化應用進程緩慢,難以獲得試錯改進的機會和環境。三是應用的深度和廣度不夠。受認識、投資、技術、人才和已有基礎的影響,多數企業推進智能制造仍處于自動化、信息化改造的階段,離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差距還很大。四是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局面仍未形成。當前,國家和地方重點支持管理理念先進、信息化水平較高、生產效益較好的大型企業,面對量大、面廣、起點不高的中小企業,以政策引領發展、以市場配置資源、以示范帶動提升的方法和路徑仍需探索。
三、強化統籌協調持續完善政策體系
自2015年以來,我國先后出臺了多項政策,重點支持智能制造的快速發展。《智能制造發展規劃(2016—2020年)》,確定了智能制造發展的整體框架;《智能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明確了未來五到十年智能制造的發展方向和重點工作。這些政策為引導制造業朝著分工細化、協作緊密方向發展,為促進信息技術向設計、生產、物流、服務等環節滲透,為推動生產方式向柔性化、智能化、精細化轉變發揮了重要作用。
深入推進智能制造發展,應當持續優化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與落實,做到四個統籌。一是統籌協調選擇性和功能性產業政策的關系。既要針對發展智能制造,制定支持特定領域、關鍵技術的選擇性產業政策,也要兼顧促進人才培育、創新激勵等基礎的功能性產業政策。二是統籌協調經濟政策杠桿和非經濟政策杠桿之間的關系。既要運用好財稅、金融、貿易等傳統經濟政策工具,又要注重發揮技術標準、信息服務、法律法規、行政指導等非經濟性政策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對國產裝備、芯片、軟件等技術產品應用推廣的政策傾斜,推動形成供需兩端同時發力的良好局面,提振國產化應用信心。三是統籌協調政策支持的企業類型。既要繼續支持大型龍頭企業發展智能制造,也要兼顧支持基礎相對薄弱的中小企業,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共同推動智能制造健康發展。四是統籌協調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和支持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政策之間的關系。不能將發展智能制造的立足點僅僅局限于培育一批新興產業和新生力量,還必須高度重視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為長效助力智能制造發展,實現工業經濟的整體躍升創造條件。
四、加強需求培育著力提升供給能力
供給和需求是實體經濟的一體兩面,發展智能制造必須在“供給端”和“需求端”同時發力。
從需求端看,通過對傳統制造業的升級改造和對終端消費者的需求培育,引領新供給,形成新動能。一方面企業應結合自身發展,積極實施智能制造,加快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催生壯大相關技術、裝備、軟件和服務市場。另一方面圍繞醫療健康、文化體育、數字創藝等方面的新型消費載體,培育多元性、定制化、高質量的新型大眾消費需求,形成終端消費帶動的新產品供給,引領個性化定制等制造新模式的規模化發展。
從供給端看,要大力提高供給質量,提升供給能力。一是注重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應用雙輪驅動。在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數控機床、工業仿真軟件等領域的“卡脖子”問題方面,要綜合利用政策與市場手段打通工業行業內部創新突破、成果轉化和產業應用之間的鏈條。二是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的深度融合,提升制造業“智能化”跨界技術應用水平,為智能制造向高級階段演進奠定基礎。三是充分利用試點示范和標準化等手段,總結最佳實踐經驗,固化創新研究成果,形成標準和解決方案,為行業推廣和產業化應用提供保障。四是加快培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打造一批在細分行業深耕細作的領軍企業,依托公共服務平臺做好制造企業智能化改造需求與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服務能力的精準對接。
五、深化示范應用探索推廣新模式
在試點示范工作的帶動下,企業和地方政府積極探索,一些代表性的復制推廣模式逐漸形成。一是部分行業領頭的傳統企業,如山東康平納、寧夏共享等,在推進智能制造過程中從產品制造商向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轉變,將形成的工藝、裝備和解決方案復制推廣到同行業企業,形成“創新帶動轉型發展”的推廣模式。二是鋼鐵、石化等集團公司通過在部分下屬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建立案例庫和標準庫,將優化的方案進行整合集成,再向本集團企業進行復制推廣,形成“點上示范+迭代優化集成”的推廣模式。三是浙江新昌等特色小鎮依托本地解決方案供應商,由政府和企業出資設立專項體驗基金,本地特色制造企業以較低的成本進行設備改造,提高設備資源利用率,增強企業實施智能制造的積極性,形成“先體驗再投入”的推廣模式。
我們要對上述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和總結,面向區域發展不平衡、行業間需求多樣化、中小企業投資受限等實際問題,結合不同地區、不同細分行業、不同規模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實施重點、推進路徑、發展程度上有所區別和側重,提出不同的推廣模式,通過建設一批示范區、樹立一批行業和企業標桿來帶動更大范圍的制造企業實現轉型升級。
近年來,按照工信部的統一部署,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在智能制造標準化、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培育等方面開展了多項工作:牽頭開展標準化頂層規劃、重點標準研制、國際交流合作,推動標準的宣貫培訓和應用推廣;組織開展產業政策研究、團體標準研制、企業服務診斷、行業需求對接等活動。電子標準院將以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定不移推進智能制造發展,持續聚焦重點問題,做好資源整合,開展深入研究,在支撐政府、服務行業、宣傳推廣和平臺建設方面加大力度,為制造強國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本文作者系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院長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