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業發展迎來政策力挺。國務院辦公廳25日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轉制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以下簡稱《支持規定》)。根據規定,我國將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通過公司制改建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市。上述文件內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轉制規定》明確,對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關于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通過國有資本金注入,優化國有資本配置,發揮國有資本引導作用,推進國有文化企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促進文化產業布局優化。
《支持規定》指出,鼓勵國有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創新基金投資模式,更好地發揮各類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通過公司制改建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并購和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等融資。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員、企業研究處處長劉興國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國務院出臺的政策提出了推動文化企業持續穩健發展的關鍵舉措。首先,做好了文化事業單位改制為文化企業的頂層設計,為文化企業持續穩健發展釋放改革紅利,凝聚強大動力。此外,為改制后的文化企業提供融資與稅收支持,可以減輕轉制企業經營壓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